2. |
鞏
固 香 港 的 國 際 商 貿 平 台 地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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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 致 力 吸 引 更 多 業 者 使 用 香 港 這 個 國 際 商 貿 平 台 , 創 造 源 源 商 機 , 本 局 將 繼 續 努 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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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強 商
貿 配 對 服 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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鞏 固 本 局 展
覽 會 的 重 要 地 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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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 大 本 局 展 覽 會 及 會 議 的 規 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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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 闊 本 局 多
媒 體 商 貿 雜 誌 的 覆 蓋 範 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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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 強 本 局 網
上 商 貿 平 台 的 服 務 和 效 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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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廣 香 港 為 亞 洲
的 專
利 授 權 中 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