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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香港贸发局经贸研究的部分内容可能须支付费用才能存取。所有费用必须以港元或美元预先支付。在网站及/或数码应用程式列出的收费以外,可能须另付额外费用,包括由任何付款服务提供者收取的服务费、税项或因汇率而产生的额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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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阁下同意,按不时生效的定价及订阅价及收费条款,支付一切阁下购买或订阅项目的收费。阁下有责任缴付一切与阁下经香港贸发局经贸研究购买及订阅有关的税款。阁下须全数支付香港贸发局,不得作出扣减、抵消或反索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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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香港贸发局保存阁下应付收费的记录,除明显的错误外,是决定性的并对阁下具约束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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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阁下于网上购买及订阅香港贸发局经贸研究服务,可以香港贸发局认可的信用卡、扣帐卡或签帐卡支付,或以香港贸发局委托的网上付款服务提供者认可的付款方法支付,阁下亦可以邮寄方式将支票连同阁下订单的副本递交香港贸发局(但支票付款方法不适用于购买香港贸发局经贸研究专题文章)。阁下须独自承担一切有关邮寄阁下的支票的风险,而香港贸发局无须就任何邮递服务上的失责、延误、失误或错误承担任何责任。有关报告或文章只会在香港贸发局收到及兑现支票后方才邮递给阁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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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阁下可透过第三方网上付款服务提供者付款(包括采用Apple Inc. 提供的应用程式内置付款方法)。在此情况下,阁下亦将与该等第三方网上付款服务提供者订立合约。香港贸发局不会对阁下就有关网上付款服务提供者提供的上述服务的交易、损失或资料泄露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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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香港贸发局可就与香港贸发局经贸研究有关的任何服务及/或报告及文章收费,并在香港贸发局经贸研究、网站或数码应用程式上登出一则一般讯息,公布收费的数额、收费率及那些属于收费的服务项目及/或报告及文章。如果阁下在公布后的任何时间要求、开始或者继续使用有关的服务或购买或订阅该等报告及文章,阁下即同意向香港贸发局支付该等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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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如果阁下迟付或不付费用或当任何适用的信贷额已满,香港贸发局可随时暂停阁下接通香港贸发局经贸研究。香港贸发局有权透过阁下的信用卡账户收取一切由阁下招致的累计收费并/或将其视为拖欠香港贸发局的债项而向阁下追讨。在向香港贸发局缴付全部该等收费前,阁下将不会获得恢复接通香港贸发局经贸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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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香港贸发局可不时指定适用于从香港贸发局经贸研究购买及/或订阅报告或文章的最低邮购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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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一经网上完成,一切阁下的购买及订阅均不能撤回,并且,除非得到香港贸发局的书面批准,将不获退货、退款、退换或取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