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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北 京 奧 運 場 館 及 相 關 設 施 項 目 法 人 招 標 新 聞 發 佈 會 |
資料提供: |
北 京 2008 年 奧 運 會 比 賽 場 館 及 相 關 設 施 項 目 法 人 招 標 新 聞 發 佈 會 於 10 月 25 日 在 北 京 國 際 飯 店 召 開 。 北 京 市 發 展 計 劃 委 員 會 負 責 以 國 際 公 開 招 標 的 方 式 , 確 定 北 京 2008 年 奧 運 會 比 賽 場 館 及 相 關 設 施 的 項 目 法 人 。
一 、 | 此 次 招 標 項 目 共 有 7 項 , 基 本 情 況 如 下 : |
1 、 |
國 家 體 育 場 |
2 、 | 國 家 游 泳 中 心 北 京 市 人 民 政 府 籌 集 建 設 資 金 , 招 標 確 定 項 目 經 營 公 司 , 負 責 該 項 目 的 運 營 。 招 標 代 理 機 構 : 三 峽 國 際 招 標 有 限 責 任 公 司 |
3 、 |
會 議 中 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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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 國 家 體 育 館 和 奧 運 村 兩 個 項 目 組 合 , 招 標 確 定 項 目 法 人 , 負 責 國 家 體 育 館 的 投 資 、 建 設 、 運 營 及 移 交 和 奧 運 村 的 投 資 、 建 設 及 經 營 。 招 標 代 理 機 構 : 中 技 國 際 招 標 公 司 |
5 、 | 北 京 五 棵 松 文 化 體 育 中 心 招 標 確 定 項 目 法 人 , 負 責 該 項 目 的 投 資 、 建 設 、 運 營 及 移 交 。 招 標 代 理 機 構 : 中 機 國 際 招 標 公 司 |
6 、 | 奧 林 匹 克 水 上 公 園 招 標 確 定 項 目 法 人 , 負 責 該 項 目 的 投 資 、 建 設 、 運 營 及 移 交 。 招 標 代 理 機 構 : 中 國 國 際 工 程 咨 詢 公 司 |
7 、 | 北 京 鄉 村 賽 馬 場 ( 改 擴 建 ) 招 標 確 定 項 目 法 人 合 作 方 , 與 北 京 鄉 村 賽 馬 場 現 所 有 者 共 同 組 建 合 作 項 目 公 司 , 負 責 該 項 目 的 投 資 、 建 設 、 運 營 及 移 交 。 招 標 代 理 機 構 : 中 國 國 際 工 程 咨 詢 公 司 |
二 、 |
項 目 法 人 招 標 的 工 作 程 式 : |
1 、 |
進 行 項 目 法 人 招 標 資 格 預 審 和 意 向 徵 集 , 對 投 標 人 的 投 標 資 格 、 建 設 方 案 、 融 資 計 劃 、 運 營 方 案 等 進 行 預 評 估 , 確 定 投 標 入 圍 者 。 資 格 預 審 和 意 向 徵 集 文 件 的 發 售 : 2002 年 10 月 28 日 -11 月 30 日 ; 申 請 文 件 遞 交 截 止 日 : 2002 年 12 月 28 日 。 |
2 、 |
在 此 基 礎 上 入 圍 的 單 位 進 行 第 二 輪 投 標 , 經 專 家 評 審 委 員 會 評 審 確 定 項 目 法 人 中 標 單 位 。 預 計 評 標 工 作 結 束 時 間 : 2003 年 7 月 底 。 |
三、 | 項 目 法 人 招 標 工 作 機 構 | ||
1. | 法 律 顧 問 機 構 | : | 安 理 國 際 律 師 事 務 所 、 競 天 公 誠 律 師 事 務 所 |
2. | 財 務 顧 問 機 構 | : | 國 家 開 發 銀 行 - 普 華 永 通 、 香 港 上 海 匯 豐 銀 行 有 限 公 司 |
3. | 招 標 代 理 機 構 | : | 國 信 招 標 有 限 責 任 公 司 、 三 峽 國 際 招 標 有 限 責 任 公 司 、 中 技 國 際 招 標 公 司 、 中 機 國 際 招 標 公 司 、 中 國 國 際 工 程 咨 詢 公 司 |
4. | 專 家 顧 問 | : |
Mr. Gilbert Van Kerckhove 、 Mr. Maurice Louvei |
四 、 | 2008 年 奧 運 會 比 賽 場 館 及 相 關 設 施 招 標 工 作 , 將 依 據 中 國 法 律 規 定 並 參 照 國 際 慣 例 , 採 取 透 明 、 公 開 、 公 平 的 方 式 進 行 項 目 法 人 招 標 。 奧 組 委 的 監 督 委 員 會 將 進 行 全 過 程 的 審 計 、 監 察 工 作 。 |
五 、 | 所 有 專 案 工 程 暫 定 竣 工 時 間 : 2006 年 年 底 |
六 、 |
奧 運 會 在 京 新 建 項 目 共 有 14 個 ( 另 有 改 擴 建 項 目 18 個 ) , 其 中 北 京 市 具 體 負 責 今 天 發 佈 的 7 個 項 目 , 其 他 項 目 由 國 家 體 育 總 局 負 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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