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 產 質 押 是 指 債 務 人 或 第 三 人 將 其 動 產 移 交 債 權 人 佔 有,將 該 動 產 作 為 債 權 的 擔 保,債 務 人 不 履 行 債 務 時,債 權 人 有 權 依 法 以 該 動 產 折 價 或 者 以 拍 賣 、 變 賣 該 動 產 的 價 款 優 先 受 償 。 設 定 動 產 質 押 應 當 簽 訂 質 押 合 同 。 質 押 的 擔 保 範 圍 包 括 了 主 債 權 及 利 息 、 違 約 金 、 損 害 補 償 金 、 質 物 保 管 費 用 和 實 現 質 權 的 費 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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